根据第152/2020/ND-CP号法令第十一条的规定和2021年第526/QD-LDTBXH号决定的实施说明,有权签发工作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劳动部就业司。外籍劳工就业部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以及外籍劳工工作所在地的劳工、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指派任务向机关、指定组织和企业的外籍劳工发放工作许可证。
- 根据现行法规,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文件定义工作许可证的概念,但是,工作许可证被简单地理解为一种法律文件,允许外国工人合法地允许外国人在越南工作。工作许可证必须由越南国家劳工管理机构颁发才具有法律效力。
- 根据第152/2020/ND-CP号法令第11条的规定和2021年第526/QD-LDTBXH号决定的实施指示,有权颁发工作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劳动荣军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司劳工事务部和劳工-荣军和社会事务部负责规定外籍工人在机构、组织和企业工作时向外籍工人发放工作许可证的任务。
- 具体而言,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下属的就业司有权向在越南境内的国际组织和外国项目办事处工作的外籍工人、越南允许设立和经营的机构和组织颁发工作许可证。政府、总理、各部委、非企业组织、政府、总理、各部委允许设立和经营的教育机构、企业总部设在一个省或市,但设有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外籍劳工在外省、市工作,并获得登记证书,同时,劳动和战争荣军部以及外籍劳工拟工作的社会有权向外籍劳工颁发工作许可证。其余机关、团体、企业,包括总部总部设在一个省市、在另一个省市设有代表处或者分支机构的企业。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51条,工作许可证是大多数外籍工人在越南合法工作的强制性条件之一。除豁免情况外,外籍工人在填写以下表格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落实劳动合同,在企业内部调动,落实经济、贸易、金融、银行、保险、科技、文化、体育、体育、教育、职业教育、卫生等各类合同或协议。
- 作为合同服务提供商,为在越南运营的外国非政府组织提供服务
- 作为志愿者,负责建立商业存在的人。
- 作为经理、首席执行官、专家、技术工人,参与实施越南的招标包和项目。
- 是驻越南外国代表机构成员的亲属,根据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获准在越南工作(根据第 152/2020/ND-CP 号法令第 2 条第 1 款)。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54条和第152/2020/ND-CP号法令第7条,外籍工人进入越南工作有20种豁免工作许可证的情况:
- 国际组织和外国非政府组织驻越南代表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 进入越南提供服务期限不超过3个月。
- 进入越南处理影响或威胁影响越南和外国专家停留的生产和经营的事件或复杂的技术或工艺情况。越南不能在少于3个月的期限内处理
- 是已获得越南律师执业许可证的外国律师。
- 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案件。
- 如果与越南人结婚并居住在越南。
- 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或出资成员,出资额为 30 亿越南盾或以上。
- 担任出资额30亿越南盾或以上的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越南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承诺涉及11个服务行业的企业。
- 进入越南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或执行其他服务于研究、开发、鉴定、监测、评估、管理和计划实施、ODA资本项目的任务。
- 获得外交部许可在越南开展信息和新闻活动。
- 由外国机构或组织派往越南,在外国外交代表机构或联合国管理的国际学校任教和研究。
- 根据越南签署和参加的协议设立的机构和组织。
- 志愿者自愿来越南工作,无薪,以执行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并得到驻越南的外国外交使团或国际组织的确认。越南。
- 进入越南担任经理、执行董事、专家或技术工人不少于30天且一年内不超过3次。
- 进入越南执行中央和省级机构和组织签署的国际协议。
- 在国外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并在越南的机构、组织和企业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越南船上的实习生和实习生。
- 根据国际条约,允许外国驻越南代表机构成员的亲属在越南工作。
- 拥有为国家机构、政治组织或社会政治组织工作的官方护照。
- 负责建立商业存在的人员。
- 经教育培训部确认进入越南教学科研
上述情况不需申请工作许可,而须办理确认手续或报告外籍工人不符合工作许可资格的情况。
《劳动法》具体规定了向越南外籍工人发放工作许可证的条件,包括: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具有卫生部规定的专业资格、技术、技能、工作经验和身体健康;未定罪或正在服刑
- 获得主管当局对需要使用外国工人的书面批准,除非不需要确定是否需要使用外国工人的特殊情况。
根据第152/2020/ND-CP号法令和2021年第526/QD-LDTBXH号决定,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1. 按照表格书面申请工作许可证
2. 有效期12个月的健康证明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3.犯罪记录卡或证明您没有服刑、没有消除犯罪记录或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文件的原件或核证副本。
4.经理、执行董事、专家、技术人员或某些专业和职位等文件或证明职位的文件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5. 6个月内拍摄的彩色照片2张,尺寸4x6cm,白底。
6. 批准需要使用外籍劳工的文件原件或核证副本,除非不需要使用劳工。
7. 有效护照的核证副本。
8、与外籍劳工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或经认证的复印件,证明企业内部调动资格、经济贸易合同或协议履行情况、金融、银行、保险、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管理人员、专家、技术工人。
笔记: 外国机构、组织和企业签发的文件需要进行领事认证(豁免情况除外)并翻译成越南语并进行认证。
根据第152/2020/ND-CP号法令规定,聘用外籍劳工的单位在提出外国人工作许可申请前,必须取得劳动部、劳动荣军社会部或省劳动厅的书面批准。使用外国工人人民委员会。
收到书面批准后,外国工人或外国雇主必须履行以下申请工作许可证的程序:
步骤1: 准备完整的工作许可证申请文件。
第2步: 向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或外籍劳工计划工作所在地的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提交申请。
申请截止日期至少为预计在越南工作开始日期前 15 天。申请人可以是外籍工人,也可以是雇用外籍工人的机构、组织或企业,视情况而定。
步骤3: 快来领取你的工作许可证吧。
处理时间为自收到完整有效文件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或劳工荣军社会事务部将向外籍劳工颁发工作许可证。
如果不予发放工作许可证,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或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将书面答复并明确说明理由。
根据第526/QD-LDTBXH 2021号决定,如果外国人获得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不过,如果许可证是由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颁发的,办理手续的人就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第85/2019/TT-BTC号通知第3条,为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工人颁发工作许可证的费用将由省人民议会决定。因此,费用水平可能因地区而异。
目前,费用通常约为 40 万越南盾至 100 万越南盾。
若无证使用外籍劳工,雇主及外籍劳工均将依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32条的规定受到处罚。
具体而言,外国工人将被处以1500万越南盾至2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被迫出境或驱逐出越南(根据第32条第3款和第5款a点)。第 12/2022/ND-CP 号法令)。
外国雇主将被处以3000万越南盾至7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具体取决于他们雇用无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数量。具体来说,如果雇用1至10名外国人,罚款将为30至4500万越南盾;如果雇用11至20名外国人,罚款将为45至6000万越南盾;如果雇用21名或更多外国人,罚款将为60至7500万越南盾。